請各企業單位關注以下內容,希望您的企業更好的發展。小編現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掃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電話(18715034835)免費咨詢:
一、申報范圍
1.購置獎補。符合湘財企〔2016〕44號文相關規定,在湖南省范圍內進行銷售,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省內首次注冊登記并正常投入使用的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乘用車,已獲得相應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但尚未獲得或只部分獲得省級購置獎補的,本次可申報省級購置獎補(注:2019年6月25日之后銷售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不再享受省級購置獎補,本次不要申報)。申報主體為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湖南省內工商注冊登記的分支機構或其授權委托的在湖南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銷售機構注冊地和推廣車輛注冊地不在同一市州的,相關車輛的省級購置獎補由銷售機構在其注冊地申報。對購銷雙方約定由終端客戶申報省級購置獎補,且銷售方為省外生產企業、機動車發票開具地在省外的2016年度推廣上牌車輛,可由終端客戶(非個人客戶)申報。
2.產業發展獎補。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內符合湘財企〔2016〕44號文附表5相關規定的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省內新能源汽車集中推廣運營企業,可申報省級產業發展獎補。公告獎勵、銷量獎勵的申報主體為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運營獎勵的申報主體為省內新能源汽車集中推廣運營企業。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信息報告申報材料和資金申報材料,均須提供紙質版兩份和電子版一份。格式及內容要求參見《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申報注意事項(第6版)》。
1.信息報告申報材料。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內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申請省級購置獎補、產業發展獎補前,其對應的整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運營企業須提供信息報告申報材料。信息報告申報材料的內容要求見《信息報告申報材料內容及裝訂順序》。
2.資金申報材料。本次申請省級購置獎補、產業發展獎補均須提供資金申報材料。各類獎補資金須提供的資金申報材料內容詳見《資金申報材料內容及裝訂順序》。
三、審核及核查
各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工信部門、財政部門組織轄區內企業開展購置獎補、產業發展獎補的申報,同時共同對企業上報材料開展審查核實,確保材料完整齊全、真實有效,將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材料分類匯總,聯合行文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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