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省統一考試選拔的報名、志愿填報及考試安排
1. 報名時間。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體報名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2. 報名條件:(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2)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3)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江蘇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視同符合)。
3. 報名資格審查。普通高校“專轉本”的考生報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負責組織,并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后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
4. 志愿填報。2024年“專轉本”錄取工作按照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的學習情況,按照2024年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專業大類設置所劃分的專業大類選擇相關專業。每生最多可填報8所院校的8個專業。
5. 考試安排。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23日。考試科目及成績構成為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150分、英語或日語120分、專業綜合230分(其中專業基礎理論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滿分500分。專業綜合考試(含專業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專業大類要求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2024年電子信息類、音樂類2個專業大類繼續作為試點,專業基礎理論實行筆試,操作技能進行現場測試,現場測試方案另行公布。普通高校“專轉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招生考試工作參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管理辦法執行,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統一監督。
四、錄取與培養
1. 全省統一考試結束后,由省教育廳按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分別劃定錄取資格線,有關本科院校根據公布的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錄取和監督。對不符合接收院校對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要求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2. “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本科院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在報到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接收院校不得為其辦理入學手續。
3. “專轉本”學生統一編入本科三年級學習。接收院校單獨為“專轉本”學生組建班級,單獨制定培養方案,不得插班學習。
4. “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同年級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5. 接收院校要全面總結近年來“專轉本”工作,針對“專轉本”學生實際情況,確定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不斷完善人才培養方案,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五、學籍學歷管理與就業
1. 接收院校按規定認真開展“專轉本”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入學資格復查合格的新生進行學籍注冊。“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2. 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以外,“專轉本”學生享受與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六、加強組織領導
1. 高校是本校“專轉本”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壓實責任分工,狠抓責任落實,積極主動做好“專轉本”政策宣傳、組織實施等各項工作。生源院校要加強協同配合,認真做好學生報名、資格審查、送考等工作。考點院校要加強統籌協調,落實有關保密規定,齊心協力做好考試組織和考生服務等工作,確保考試安全。
2. “專轉本”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報名公開、選拔辦法和選拔結果公開。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接收院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省教育廳將加大招生執法監察力度,嚴肅查處招生錄取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