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設立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也確保旅行社合法經營,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旅行社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旅行社在正式開展具體業務之前需要持有旅游經營許可證。
隨著經濟發展,國民收入日益提高,越來越多的居民選擇在假期旅游,這也使得旅游業快速發展。深圳作為一線城市,這方面的需求更是日益增長。但是很多想進入這個行業的投資創業者不知道該如何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騰博國際嚴先生根據多年行業經驗,整理出此文,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需要什么條件?
1.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旅行社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項);營業用房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二項)。
2.有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有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旅行社條例》第六條、《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3.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旅行社條例》第六條第三項。)。
4.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是指具有旅行社從業經歷或者相關專業經歷的經理人員和計調人員;“必要的導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職員工總數20%且不少于3名、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持有導游證的導游)
5.有指定銀行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或依法取得銀行擔保的證明文件。(《旅行社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取管理辦法》、《關于委托行使旅行社審批職能的通知》)。 聯系我時,請說是在黃頁網看到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