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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及南京/蘇州/徐州/常州/揚州/宿遷星級上云企業認定獎補
(一)江蘇省星級上云企業認定獎勵補貼
1、“企業上云”項目獎補資金。
包括省“企業上云”服務平臺上審批通過的2017年“企業上云”項目補助資金和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資金,以及其它“企業上云”項目補助資金。其中,2017年“企業上云”項目按照年化合同額的15%比例進行補助支持,由各地按照實際情況填報補助總額;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2、優秀云服務商獎勵資金。
各地根據本地重點云服務商協同推進“企業上云”工作績效申報獎勵資金,申報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3、“企業上云”工作補助資金。
各地根據組織“企業上云”工作相關宣貫、推廣、培訓工作情況,以及2018、2019年推進“企業上云”工作目標任務,申報工作補助資金。其中,設區市經信委申報額度不超過80萬元,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經信委(局)申報額度不超過40萬元。
(二)南京市星級上云企業認定獎勵補貼
“企業上云”項目按照年化合同額的15%比例進行補助支持,由各地按照實際情況填報補助總額;五 星 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優秀云服務商獎勵資金。各地根據本地重點云服務商協同推進“企業上云”工作績效申報獎勵資金,申報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三)蘇州市星級上云企業認定獎勵補貼
1、鼓勵中小企業上云用平臺。鼓勵基礎運營商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降低上云門檻。支持中小企業在數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生產的基礎上,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能力向平臺遷移。實行“定向云券”政策,依照上云星級給予補貼。對完成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上云企業分別給予不高于1萬、5萬、10萬的一次性補貼。
2、蘇州市相城區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三星級上云最高 10 萬元
四星級上云最高 20 萬元
五星級上云最高 50 萬元
3、蘇州高新區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分別為:5萬、10萬、20萬
4、蘇州吳江區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支持廣大企業在數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生產的基礎上,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能力向平臺遷移。支持企業上云,當年度評定為省五星級、四星級和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3萬元的獎勵;鼓勵支持企業“上云上平臺”,對購買與吳江共建的大院大所工業互聯網服務機構云服務(產品)給予補貼,單個企業不高于50萬元。
5、蘇州常熟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鼓勵中小企業上云。支持中小企業在數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生產的基礎上,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能力向云平臺遷移。對獲評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的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獎勵。
6、蘇州太倉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鼓勵中小企業上云用平臺。鼓勵基礎運營商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降低上云門檻。支持中小微企業在數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生產的基礎上,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能力向平臺遷移,實現提質增效。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企業第一年上云費用進行補貼,每家企業最多不超過3萬元。對獲評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上云企業,根據實際投入一次性分別給予不高于3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補貼。
7、蘇州昆山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鼓勵中小企業上云用平臺。支持中小企業在數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生產的基礎上,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能力向平臺遷移。依照上云星級給予獎勵,對獲評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上云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萬元、5萬元、10萬元獎勵。
8、蘇州張家港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發揮典型項目示范引領作用,對國家、省、蘇州市和張家港市示范智能車間(工廠),分別給予200萬、100萬、50萬、30萬資助。國家智能制造項目,資助200萬。鼓勵中小企業上云用平臺,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萬、5萬、10萬獎勵。
(四)徐州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組織申報省星級上云企業評定,對在省星級上云企業評定中獲批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購買公有云服務的企業按省補助標準進行1:1配套補助,以上獎補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負擔。
(五)常州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參照省工信廳年度“企業上云”獎勵資金切塊分配方法,對省工信廳認定的年度江蘇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分別不超過20萬元、7萬元、2萬元。
(六)揚州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對企業當年投入20萬元以上的信息化項目,按項目投入額的10%予以獎補,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級、揚州市級工業互聯網類項目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的“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七)宿遷市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補貼
支持企業“上云”。推進制造業企業與云服務機構深度合作,支持省星級“上云”企業創建;對當年獲省認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
江蘇省及南京/蘇州/徐州/常州/揚州/宿遷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企業在江蘇省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信用良好、無違法記錄。
(二)上云形式。
三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形式上云,應用基礎云服務及工業APP,將基礎、設計、生產、物流、銷售、服務等業務和數據向云端遷移,實現降本提質增效。四星級和五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工業互聯網平臺)、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四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高耗能設備、通用電力設備、新能源設備、智能裝備等工業設備上云,結合邊緣側對數據處理和分析,實現設備管理、數據監控、決策優化等;五星級上云企業應基于基礎云服務和設備上云,進一步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市場分析交易和預測、產品/設備遠程監控與運維、產品質量管控及工藝優化等基于“數據+模型”的創新應用。
(三)申報要求。
企業可根據自身上云建設應用實際情況,可且只可申報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中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其中:未被評定為星級上云企業的可申報三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中的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已評定為三星級上云企業的,可再次申報四星級上云企業;申報五星級上云企業須已評定為四星級上云企業;已經評定為星級上云企業的不得重復申報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級上云企業。申報企業所填報的各項云服務均已連續使用不少于3個月且申報時仍在使用(上云時間計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上云投入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實際付款金額計算)。
江蘇省及南京/蘇州/徐州/常州/揚州/宿遷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流程
(一)企業申報。
江蘇省工業互聯網示范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于2022年10月9日開通。請各地結合本地星級上云企業創建工作安排,自行確定并在蘇工服平臺設置本地企業申報信息填報開始及截止時間。請各申報企業按照時間要求在平臺中填報申報信息,并嚴格按照星級上云企業申報要求如實在平臺上傳項目申報電子版材料(附件2、3、4),確保項目和申報材料真實、客觀。
(二)審核報送。
省、市、縣(市、區)各級工信部門依托蘇工服平臺,線上開展項目審核、評定、推薦等。
1、縣(市、區)工信局審核報送。
請各設區市工信局組織轄區各縣(市、區)工信局,按照要求嚴格開展申報項目審核及線上報送。
2、三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評定。
三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由各設區市工信局組織評定。請各地工信局于11月11日前,將經企業申報、項目評定、現場核查、信用審查、公示公布等嚴格工作程序形成的三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項目信息材料,線上報送省工信廳(同時將項目評定報告紙質蓋章版1份郵寄至省工信廳)。
3、五星級上云企業推薦和評定。
五星級上云企業由各設區市工信局組織初審和推薦。請各地工信局于11月11日前,將推薦的五星級上云企業項目信息材料,線上報送省工信廳,由省工信廳組織開展五星級上云企業評定工作。
江蘇省及南京/蘇州/徐州/常州/揚州/宿遷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材料(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一)填報要求
1.填寫本申請表時,一律用宋體、小四號字體填寫。
2.申請企業需要準備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表及配套證明材料。請按要求在申請表上統一加蓋公章。
3.申報書和證明材料附件,單獨準備PDF文件(除蓋章頁外,請使用WORD轉PDF方式,勿使用拍照方式。蓋章頁可使用掃描的方式提供),文件大小不超過500M。
(二)填報內容
(1)申請單位基本情況
(2)營業執照
(3)上云范圍及內容簡介
(4)上云背景
(5)上云方案
(6)上云效果說明
(7)PPT簡要說明
(8)真實性承諾
(三)證明材料
(1)上云實踐
1.上云背景
闡述企業原有信息化狀態、面臨的困難、希望通過上云解決的問題或提升的能力。
2.上云方案
闡述如何實現上云,在需求分析、可行性評估、選擇確定云服務商、上云方案設計、測試和部署、驗證和總結等環節的做法與特征。
(2)基礎云服務
提供基礎云服務子類中各項上云業務使用情況說明和申報截止前3個月內的實際使用截圖。
(3)工業APP應用
提供工業APP應用子類中各項上云業務使用情況說明和申報截止前3個月內的實際使用截圖。
(4)數據上云
提供數據上云子類中各項上云業務使用情況說明和申報截止前3個月內的實際使用截圖。
(5)上云時間和投入
1.上云時間
包括上云子域和對應的上云開始時間。
2.上云投入明細清單
根據上云投入截止計算時間要求,提供上云投入的相關明細清單。
3.合同、付款憑證及發票
根據上云投入截止計算時間要求,提供各項上云投入的合同、付款憑證、發票復印件和發票查驗截圖。
4.發票明細清單
若單張發票包括多個合同中約定的服務內容,或合同中包含多項服務內容且未明確各項服務價格的,請填寫發票明細清單,并由購買方和銷售方共同蓋章,如有多張此類型發票請附多表。
5.云服務/產品在云端部署/應用的說明
若合同中未明確體現“云服務”“云產品”等字樣,還需提供云服務/產品在云端部署/應用的說明,并由申報企業和云服務/產品提供方共同蓋章
(6)上云成效
1.基礎應用
提供上云情況和各項基礎應用效果說明,包括文字說明、測算依據、計算方法、實際截圖等。
(7)其他證明材料
1.其他證明材料清單(包括其他證明材料類別和對應的頁碼)。
2.其他證明材料內容(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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