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區旅行社設立許可行政審批指南;
核發成都高新區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條件;
一、事項名稱:
旅行社設立許可
二、受理條件:
1.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業務經營的需要。
3.有必要的營業設施,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
4.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三、所需材料:
1.旅行社設立申請書紙質表格
2.法定代表人履歷表
3.旅行社章程;
4.營業場所和設施設備情況表;
5.可行性研究報告
6.導游人員身份證明,導游證復印件
7.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8.交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承諾書復印件
9.導游簽訂的勞動合同,股東材料,財務人員會計證,計調履歷,財務人員履歷表;
四、許可流程:
1.受理
2.預審
3.現勘
4.復審
5.審批
6.辦結
申請對象:成都市范圍內設立的旅行社,注冊的旅游公司,從事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內資,外商辦理審批,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不得包含出境旅游業務;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部門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審批范圍: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青羊區,高新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都區,新津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
聯系我時,請說是在黃頁網看到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