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材料可以針對初申請成都市食品經營許可證;
申請成都市食品經營許可如何辦理: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目錄清單。
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每臺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實現網上核驗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第(零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材料從事食品經營管理的食品經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材料,僅從事食品銷售經營類經營項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
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入,沖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
從事生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冷葷類食品登記高風險食品制售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辦理成都市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服務范圍: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津區,新都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